近两年来,我国著名心血管病专家、医学教育家胡大一教授先后在网上发表了两篇文章,痛斥我国虚高药价下医药伪科学的灾难。一篇是《坚守常识和证据,不要偏离心血管疾病预防的大方向——谈同型半胱氨酸》(2017年11月),另外一篇是《高血压首选依叶片,实属荒谬至极!》(2018年2月)。
胡大一老先生在文章中指出,“网络上广泛流传一篇《同型半胱氨酸水平是最准确的独立健康指标》”一文的研究结果“主要来自中国的一项研究,但这项研究的发起设计是制药企业,目的是推动其产品依叶片的销售。在试验实施过程中主要控制流程的也是企业,专家委员会并未起主导作用”,痛斥这种“把两个最便宜、容易获取的药物合在一起,把药物卖成天价”的伪科学、伪创新行为。在文章的末尾,胡大一老先生以调侃而又无奈的口吻写道:“值得关注的是,在依叶后,又在上报氨叶(氨氯地平+叶酸),如果再来个缬叶(缬沙坦+叶酸),有个患者说最好生产‘落叶’(洛丁新+叶酸)。如果我国如此审批出一堆‘一类新药’,那真是笑话与‘杯具’”!
由于胡大一老先生的两篇文章是写给心脑血管同行看的,对于缺乏医学和药学背景的大部分普通公众而言,可能难以完全理解胡大一先生所痛斥的现象。为此,笔者觉得有必要补充一些背景资料。
胡大一老先生所痛斥的是我国最近几年医药卫生界极为普遍的伪科学现象,包括:
①伪研发——研发的新药是指某种疾病过去无药治现在有、过去疗效差现在疗效好、过去成本高现在成本低的药品。但我国绝大部分药厂研制的创新药在治疗意义上没有几个是真正的新药,全是改头换面的“伪新药”。不是药学专家根据上述标准研制新药,而是药厂营销部门根据各省有关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为谋求高价中标、提高回扣竞争力,而以“创新”“研发”为借口获得独家资格的药品,独家最容易获得高定价,谁的药品定价高、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卖得好。这些所谓的“新药”在国际上都没有市场,只能在中国销售。这些伪新药在业内被戏称为“中国神药”——特指那些既治不了病,又吃不死人,但却因为价格虚高严重、回扣空间大而在中国公立医院畅销的药品。典型的代表除了在国外完全没有销售的中药注射液之外,还有国外销量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国内却销售极为火爆的药品,主要有:注射用12种复合维生素、注射用核糖核、脾多肽注射液、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转化糖注射液、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康艾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复方维生素、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艾迪注射液、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蛇毒血凝酶、匹多莫德等等。
②伪学术——伪研发下的伪新药,价格虚高严重,虚高药价下由于有巨大的差价空间,能够拿出大量的经费来搞所谓的学术营销,但大量关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学术论文,不是严格按照循证医学的原理和规范进行的(医学和药学专家主导的高质量、大规模、随机性的临床试验),而是由药厂主导、设计和控制的(临床试验的样本选择、数据提供乃至论文的撰写,全部由药厂负责,最后以医生的名义发表),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为医生滥用价格虚高、回扣空间大的伪新药提供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如,“神药”匹多莫德是意大利药企研制出来的,在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未发现其有任何疗效,因而在国外市场基本没有销售,但我国代理商将该药品引进中国后,花巨资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400多篇证明其疗效的论文。
③伪医疗——医生开具的大量价格虚高的伪新药,目的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拿回扣。例如,“神药”匹多莫德尽管在国外几乎没有销量,但是在国内2016年的销售额就高达100亿元。销售如此火爆的真正原因就是该药品打着国外进口创新药的头衔,以178元的价格中标(即医疗机构的采购价),相对于代理商的口岸价14.85元而言虚高了1000%以上,包含有巨大的给医生回扣的空间。
胡大一老先生在文中所提到的“依叶片”,化学名称叫做“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是我国某药厂研发并生产出来的独家产品,2008年3月3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发Ⅰ类新药证书。然而,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依叶片)根本就不是什么创新药,而是典型的“中国神药”,其所谓的创新就是把马来酸依那普利和叶酸这两种极其便宜且极易获得的药品混合在一起,走的是一整套典型的伪研发(以创新药、独家品种投标,价格虚高520%,见下图)、伪学术(雇佣所谓的专家撰写大量类似《同型半胱氨酸水平是最准确的独立健康指标》的论文发表在相应的刊物上)、伪医疗(回扣促销)的道路。
伪研发、伪学术、伪医疗的危害十分严重,抛开国家每年几百亿元“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投入被浪费不说,回扣刺激的药物滥用不但让患者多花了钱,而且让很多患者丢掉了性命(该吃的药没有吃,不该吃的药吃多了)。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国医生收入的90%来源于药品回扣,在回扣的刺激下,我国每年过度用药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占在医院死亡人数的25%。
伪研发、伪学术、伪医疗的危害如此严重,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几乎无立锥之地,为何却在我国持续盛行且泛滥成灾呢?
这是因为我国出台并实施了全球绝无仅有的反常识、反客观规律的两项政策: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二是差价率管制政策(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这两项政策倒逼我国药企只有“高定价、大回扣”这一条路可走。只要这两项政策存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就不得不想尽千方百计、动用一切资源(政府要员、学术大咖、科研机构……),弄出尽可能多的“神药”来,导致伪研发、伪学术、伪医疗泛滥成灾,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抵挡!
“集中采购”,说白了就是“团购”嘛,应该是有利于降低采购价格的,顺价加价15%限制医院多赚钱、零差率禁止医院通过药品赚钱,这有什么不好?为何把这两项政策说成是“反常识、反客观规律”的政策呢?为何说这两项政策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只有“高定价、大回扣”这一条路可走,倒逼他们搞伪研发、伪学术、伪医疗呢?
先说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名为“集中采购”,实为“行政定价”,因为我国的卫生行政部门既不掌握药品采购所必须的资金,也从来都不采购和使用药品,他们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就必然异化为“只定价格、不管采购”的行政定价。这就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体系,倒逼药企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灵魂是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价格是最主要的竞争手段。没有正常的公开价格竞争,就必然催生隐性交易的竞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医疗机构只能按照政府部门事先确定的中标价格采购药品必然带来两个恶果:一是让卖方,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无法在台面上讨价还价,无法开展公开的价格竞争,不得不在地下讨价还价,开展隐性交易的竞争;二是让买方,即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药品时完全不用承担价格虚高的责任,可以放心的选择和使用价格虚高回扣大的药品,因为药品的价格完全是政府定的。因此,政府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名管制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的结果是倒逼卖方开展 “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同时用政府信誉为买方“高买高卖高回扣”的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提供保护。
接下来,我们说说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众所周知,“采购价格越低,买方获利越多”这是一个正常的客观规律,但差价率管制政策却颠覆了这一客观规律。例如,在顺价加价15%的政策下,医院采购100元的药品可以获利15元,采购10元的药品只能获利1.5元,更为要命的是,价格为100元的药品还能在地下给医生、院长等相关人员输送50元甚至更多的隐性利益,于是医院的药品采购导向和结果变成了“采购价格越高,买方获利越多”。再如,在零差率政策下,医院采购价格为100元的药品和价格为10元的药品虽然公开的获利都是0,但是由于价格为100元的药品能在地下给医生、院长等相关人员输送50元甚至更多的隐性利益,结果还是“采购价格越高,买方获利越多”。实际上,逐利是人的本性。“逐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证明,任何限制、禁止逐利的措施都不可能消灭人类的“逐利”本性,只可能倒逼人们以扭曲的方式逐利,结果反而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社会更加腐败和黑暗。限制和禁止逐利的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必然带来两大恶果:一是使得药企无法以降价让利这种公开的手段来竞争交易机会和市场份额,就不得不选择隐性让利的方式(回扣);二是使得医疗机构失去了采购和使用低价产品的积极性——价格越高的产品,暗中给医生回扣的空间越大。而患者用什么药是医生说了算,医生的处方决定着药品的销量。因此,政府以限制和破除“以药补医”为名出台的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政策的结果就是倒逼药企开展 “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让医生选用“价格虚高有回扣的药品”,摒弃“价格合理无回扣的药品”!
总而言之,在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这两项反常、反客观规律政策的叠加作用下,正常的市场竞争体系被彻底破坏,药企在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竞争结果不是“谁的药品供货价格低、谁的药品就卖得好”,而是“谁的药品供货价格高、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卖得好”!要想不被淘汰,药企就只有“高定价、大回扣”这一条路可走。
在“谁的药品中标价格高、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卖得好”的市场环境下,药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给医生回扣的大小(除了现金这种直接回扣外,还包括以学分、发论文、学术研讨会、讲课费等方式变相回扣),而不在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回扣的大小,取决于药品中标价虚高的程度。于是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就成为决定药企命运的生死大战,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手段公关主导药品招标的政府部门,谋求高价中标,以便预留足够的回扣空间,提高药品回扣的竞争力。要想高价中标,除了重金公关外,药企必须想办法规避竞争,最好的办法就是以独家品种(例如,通过伪创新搞出一个所谓的创新药)竞标。很多老外对中国的药物“创新”感到匪夷所思,他们永远都搞不明白,中国人为何把金钱和力量浪费在对于疗效和安全毫无意义的“伪创新”上。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中国有两项反常的政策,这两项政策逼着药企不得不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而“伪创新”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风险最小的实现“高定价”的途径。只要实现了“高价中标”的目标后,药厂就不担心销量问题了。因为价格虚高的“神药”不但能够给医生提供巨额的回扣空间,而且药企能够从丰厚的利润中拿出一大笔资金对药品进行学术包装、对医生乃至国民进行洗脑,而患者吃什么药是医生说了算,台面上有金光闪闪的“学术”光环、台下有丰厚的现金回扣,医生怎么会不大开、猛开呢?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追问,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这两项政策不但导致了伪新药、伪学术、伪医疗等伪科学现象的泛滥,而且导致了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医保基金浪费、过度用药泛滥、患者人财两空、医患关系恶化等一系列灾难,有关部门为何还不取消这两项罪恶的政策呢?
这是因为,在两项政策的倒逼下,我国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从出厂到入院直至销售给患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市场化”体系,其中的地下利益链不但包括医生,还包括有关部门官员、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医药代表等等。
由此可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虽然会导致伪新药、伪学术、伪医疗等伪科学现象泛滥成灾,但是却有效逼迫全国5000多家药厂拜倒在有关部门的衙门之下。如果取消这两项政策,有关部门就会成为任何一家药厂都不会去拜访的清水衙门。这就是有关部门矢志不渝、花样翻新的推行和坚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这两项罪恶政策的直接原因。
如果更进一步,这两项政策得以推出和实施的根本原因在于理念上犯了颠覆性、方向性的错误——有关部门认为,医药卫生服务具备公益性,就不能逐利,就不能走市场化的道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破除逐利机制!
首先,医药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根本就不是有关部门反对市场化和坚持政府主导的理由,因为人类社会的实践特别是我国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早就证明,“市场化”最符合公众的利益,是实现“公益性”的最佳途径。亚当·斯密早就告诉我们,“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在市场化的体制和机制下,如果医生的医术与服务质量与其收入挂钩,那么医生自然不敢怠慢病人,因为病人才是上帝。相反,如果医生的医术与服务质量与其利益毫无关系,完全指望自身的道德和“官员”约束,那么医生就会想办法地下谋利和讨好官员,病人就要遭殃。其次,医疗要不要“市场化”、能不能“市场化”不是人为意志所能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经济体制大环境决定的。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医药必然是“市场化”的——不是公开的市场化,就是地下的市场化,没有第三种可能。第三,逐利是人的本性,相关主体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是市场机制的源动力,禁止逐利的反市场化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是水火不相容的,必然导致隐性逐利。就“以药补医”而言,医院公开的逐利(明补)与医生隐性的逐利(暗补)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禁止明补必然倒逼暗补的泛滥,放开明补反而能够有效遏制暗补。
在医药必须政府主导、不能市场化,必须破除逐利机制等错误理念的指导下,相关部门出台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包括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政策,必然倒逼地下市场化、倒逼地下逐利,这就意味着成本高、效率低、腐败、黑暗——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药物滥用、伪科学等灾难就不可避免。要想避免这些灾难,必须像日本和台湾等经济体一样,建立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机制——实施政府只管药品医保支付价政策,鼓励并允许医院通过降低药品采购价获利,鼓励和允许医院通过公开的方式逐利。为了获利,医院就会主动想尽一切办法压低药品采购价,就会底价采购;底价采购,就会挤压甚至掏空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医生就不可能滥用药;没有滥用药,患者和医保的经济压力就会大幅减少,还可让患者少受药害之苦,医患冲突自然就会缓解……
医改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破除“禁止医疗机构逐利”、“医疗不能市场化”等错误理念,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允许并鼓励公开合法的逐利,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用市场化手段而不是行政干预,才能取得成功